各位同學:
????? 根據學生反饋,學生對于《上海海事大學大學英語課程教學管理辦法》的內容理解有出入,導致疑問較多?,F將在讀學生的大學英語修讀政策整理如下,請同學參照執行。
1)2015級以前的學生的政策:
英語特色課需要修讀足額的大學英語(三)和大學英語(四)的學分來完成教學計劃。
沒有大學英語免修政策。
大學英語(四)課程不允許重修,第一次修讀不及格后,根據CET-4成績折算重修成績。
2)2015、2016級學生的政策:
第一次進入特色英語模式的學生(第三學期進入):
不需要修讀大學英語(三)和大學英語(四),大學英語(三)以CET-6成績折算,同時需要修讀4學分特色英語課來滿足大學英語(四)的4學分要求;
第二次進入特色英語模式的學生(第四學期進入):
不需要修讀大學英語(四),可以折算一門2學分的大學英語(四)(免修),外需修讀一門2學分的特色英語課來滿足大學英語(四)的4學分要求。
大學英語(四)課程不允許重修,第一次修讀不及格后,根據CET-4成績折算重修成績。
3)2017級及以后年級學生的政策:
學年學期 |
8+0模式 |
8+4模式 |
第一學年 |
修讀大學英語(一)(二) |
修讀大學英語(一)(二) |
? 第三學期 |
? 大學英語修讀結束 |
【第一次進入特色模式】CET-6高于(含)425分: 修讀1門特色英語(2學分)+免修大學英語(三)(2學分); |
【普通模式】CET-6低于425分:修讀大學英語(三)(2學分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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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學期 |
? ---- |
【普通模式】:修讀大學英語(四) (2學分); |
【第一次進入特色模式】:大學英語修讀結束 【第二次進入特色模式】:修讀1門特色英語(2學分) |
?(注:8+8模式在8+4模式下,根據專業計劃要求,第三、四學期每學期外修1門指定英語特色課(總計4學分)。)
大學英語(四)課程不允許重修,第一次修讀不及格后,根據CET-4成績折算重修成績。
4)關于教務系統計劃完成情況的說明:
教務系統里的計劃審核是根據培養方案自動生成的,由于特色模式在培養方案里沒有做系統設置,而是文字描述,所以無法及時顯示出完成的準確情況。
一般到大四的時候,學校會開始對畢業生進行預審核,到時后手工在培養方案里加入特色英語的審核模塊,就會準確更新系統顯示。
?5)關于成績轉換的操作問題:
1、 免修課程成績在特色模式分班的學期末,由外國語學院統一辦理折算;【學期末大概16-18周】
2、 大學英語(四)重修成績折算:每學期補考成績錄入完畢后,根據系統不及格名單和CET-4最新成績,由外國語學院統一辦理折算?!緦W期初2-4周】
大學英語(水上)的除課程名稱有區別外,其他政策與大學英語保持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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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為簡易解讀,如有描述不清的以《上海海事大學大學英語課程教學管理辦法》文件為準。